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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晶体材料研究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2-03-18作者:点击:

  一、复试基本要求:

专业名称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物理学

45

70

300

化学

45

70

3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45

70

330

材料与化工

45

70

300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院将审查考生的身份和报考资格,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好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准考证。

3、个人简述。内容包括个人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业绩等,简述内容要真实准确,主要用于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4、本科阶段成绩单。

5、报考资格证明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能证明其应届生身份的证明,如标明学制的学生证、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制证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无学位证的可不提供学位证)。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境外教育本科学生,须提供能证明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或境外教育本科生身份的材料。

(4)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须提供本科结业证或高职高专毕业证,以及近3年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1篇,或作为主要完成者(一般为前三位)取得较高学术水平或较高应用价值的其它科研成果1项。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证或相应的学位认证报告。

(6)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应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并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名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男性(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以及能够证明先入学、后入伍的证明材料,如学籍认证报告等。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10)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加分项目身份、考核合格等证明材料。

6、《山东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5)。

7、能反映自身科研水平、专业能力、实践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等材料。

8、签署《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

以上材料(3、6、8为单独文件,按内容分别命名,其余材料扫描在一个PDF里,四个文件一起发送,不要压缩)请于3月22日前发送至zhaoyw0808@sdu.edu.cn邮箱。邮件名:考生编号后六位+报考专业+姓名命名。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复试安排

1、复试采用远程网络方式。原复试方案中所列的复试项目,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综合素质面试等,在保持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分值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全部通过网络方式进行。具体流程见《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复试参考流程》(附件1)。

2、考生复试时,须遵守《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复试考场规则》(附件2)。

3、确定复试笔试科目(普通物理或无机化学,二选一),请于3月22日前QQ小窗回复(QQ号:846516128)。(采用网络面试形式进行)

4、复试前,考生要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2部手机或1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等),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设备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见《网络考核设备场景布置要求》(附件4)。

5、复试费:复试收费标准为每生120元。复试缴费方式后续在QQ群里发布。

6、复试时间 :3月24日,具体时间QQ群通知。

7、复试结束后,在晶体院网站和QQ群公示复试结果。

四、复试方案

1、面试内容:

(1)英语(听力、口语、翻译),5分

(2)笔试(普通物理或无机化学),100分

(3)专业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100分

2、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x95%+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5%),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排名原则: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4、复试笔试科目参考书目:

《普通物理》,程守洙、江之永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82年版。

《无机化学》,武汉大学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复试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在复试的同时将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录取

1、学院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将无法录取。

3、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院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4、体检工作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5、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我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8366516(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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